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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 2020-10-29 | 1333 次浏览 | 分享到:

锦洋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4万吨/年氟化铝升级为2.5万吨/年无水氟化铝(单线)和1万吨/年电子级氢氟酸(100%计)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锦洋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了安徽皖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4万吨/年氟化铝升级为2.5万吨/年无水氟化铝(单线)和1万吨/年电子级氢氟酸(100%计)技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4)要求,建设单位在委托环评单位后将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4万吨/年氟化铝升级为2.5万吨/年无水氟化铝(单线)和1万吨/年电子级氢氟酸(100%计)技改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12500万元

建设地址:锦洋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

工程内容利用该公司现有的22万吨/年干法氟化铝装置进行技术改造升级,形成年产2.5万吨无水氟化铝(单线)和1万吨/a电子级氢氟酸(以100%计)装置,考虑到市场风险因素,并配套建设原料、产品贮运、给排水、消防、环保、供配电等公用和辅助工程设施。

现有项目概况:锦洋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工程主要为年产40000吨氟化铝项目,20073月,企业委托安徽省科学技术咨询中心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076月,原安徽省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200911月,该项目通过安徽省环境保护厅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投入生产过程中,由于原有一段式煤气发生炉运行成本较高、水耗量较大、煤气携灰较多、焦油质量较差,企业决定实施技术改造,宁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宁经信[2014]108号文件《关于安徽锦洋氟化学有限公司两段冷热分开式煤气发生炉技改项目备案的批复》同意开展前期工作。20149月,安徽锦洋氟化学有限公司委托安徽显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开展了两段冷热分开式煤气发生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412月,宁国市环境保护局以宁环表2014[85]号文件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两段冷热分开式煤气发生炉技改项目在实际建设中煤气发生炉工艺进行了变更,安徽锦洋氟化学有限公司于20159月委托安徽显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开展该项目的变更说明工作。该技改项目2017328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宁环验【2017025号文)。

为降低含氟废水的的氢氧化铝的资源浪费,项目拟对这部分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将氢氧化铝、液碱与生产废水中的氟化物反应制备氟盐;将氢氧化铝细料与中央吸收系统废水中的氟硅酸反应制备氟化铝并副产硅胶,宣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于201572日以《关于同意安徽锦洋氟化学有限公司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改项目备案的通知》(宣经信投资[2015]179号)同意备案。2016315日委托安徽皖欣科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项目已进行批复,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已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锦洋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总

联系方式:13977161719

地址:安徽省宁国市港口镇港口工业集中区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名称:安徽皖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18119601578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中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见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锦洋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